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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执行拘传的措施

2023年2月12日  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jmzmlvshi.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立即执行逮捕,防止因执行逮捕不及时而发生社会危险性。


  2、执行逮捕是一种法律性很强的诉讼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要向被逮捕人出示,宣布逮捕,并责令被逮捕人在上签字或按手印,并注明时间。被逮捕人拒绝在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上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适当的强制方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提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3、对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及其副本、、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执行拘传的措施

  拘传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未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拘传的期限是多久吧。


  一、拘传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根据公安部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的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拘传后应当在12小时内讯问。对拘传程序的规定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要求拘传后必须立即予以讯问。


  二、执行拘传的措施


  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并报负责人审批。


  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2、拘传的执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拘传的地点。


  根据公安部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5条规定,拘传的地点,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5、拘传的结果。


  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依法应当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强制措施;认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释放,不得变相扣押。


  三、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


  根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把握以下几点: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应当由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拘传证。


  2、执行拘传可以由检察人员或者司法警察进行,但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拘传时,应当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4、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5、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执行拘传的措施,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是可以决定采取刑事拘传措施的,但实际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来源: 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Tags: 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执行拘传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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