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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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起诉人不服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怎么
2017年11月17日
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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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来源:
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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