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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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信用卡是否恶意透支 盗刷他人银行卡是什么罪

2020年3月4日  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jmzmlvshi.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如何判断信用卡是否恶意透支

  如何判断信用卡是否恶意透支首先我们要理清什么是信用卡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法定情形,会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常见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


  1、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2、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3、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


  4、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09年10月12日两高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四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


  1、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2、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3、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盗刷他人银行卡是什么罪

  盗刷他人银行卡是什么罪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具体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来源: 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如何判断信用卡是否恶意透支,盗刷他人银行卡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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