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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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经济犯罪案件办案程序

2020年3月8日  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jmzmlvshi.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知名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经济犯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经济犯罪报案流程主要分为六个步骤,首先是理清经济犯罪的管辖机关,然后是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资料、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时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等。那么 经济犯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济犯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提供材料: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托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管帐材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挂号材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材料。


  4、上圈套金钱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告诉凭证。


  5、其他所把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运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运用的初始收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管帐材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5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初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材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材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材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收据、凭证、银行帐页等有关证据。复印材料应由供给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犯罪嫌疑人运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运用的收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相片,能够的请供给什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管帐材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供给的有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如选用、聘任合同、自己填写的挂号表、任命书、犯罪实施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假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政帐册、领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或运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0-30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20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


  1、单位报案需供给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员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选用、聘任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政帐册、领款凭证、银行假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或运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状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运用的证明文件、高额报答的书面承诺材料、宣扬材料、收款凭证、上当者的名单、虚拟项目和虚拟用处的书面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上当者已支取的资金及没有获得资金的有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自己100000元以上;单位500000元以上。


  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要供给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伪劣商品的什物或相片、商品阐明书、商品质量标准、假出产许可证、产销合同、出产计划书等物证和书证。


  4、合格商品的什物或相片、商品阐明书、商品质量标准等书证。


  5、犯罪嫌疑人运用的证明文件、出产、出售伪劣商品的地址、数量、价值、出售去向。


  6、能够的话供给权威部门的鉴定定论。


  7、本罪起点: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应供给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状况、纳税人性质。


  4、供给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或存根联、记帐联,如无则供给发票号码或开票单位、受票单位称号。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


  6、触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凭证、税务申报材料。


  7、本罪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上圈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十一、假冒注册商标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供给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状况。


  4、注册商标证书及商标合法有效性的有关材料。


  5、实在的注册商标商品样品或相片。


  6、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样品或相片。


  7、已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数额根据。


  8、尽能够提供假冒注册商标的鉴定定论。


  9、本罪起点:


  A、非法经营数额在5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000元以上的;


  B、冒充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


  C、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二、保险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定的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状况。


  4、索赔申请材料。


  5、已支付的保险金有关凭证。


  6、保险事故查询报告。


  7、证明行为人保险诈骗行为的证据。


  8、本罪起点:自己10000元以上;单位50000以上。


  十三、逃税案


  1、书面报案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要供给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挂号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4、伪造、变造、隐匿的帐册、记帐凭证、收据、假商品入库单等书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5、偷逃税款的数额。


  6、本罪起点:


  A、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法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而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告诉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交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B、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而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C、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法,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


  十四、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叙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供给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陈述具体通过的书面材料。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状况、职务证明。


  5、受贿数额及有关的书面证据。


  6、受贿后为他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给公司、公司形成的影响。


  7、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


  十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存款凭证、记帐凭证、宣扬单、广告、阐明书等书证。


  3、存款人已获得的资金凭证、没有获得应得资金的有关凭证。


  4、犯罪嫌疑人吸收大众存款后的资金去向。


  5、本罪起点:


  A、自己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大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B、自己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目标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目标150人以上的;


  C、自己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大众存款,给存款人形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D、形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 经济犯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的全部内容,可以说,经济犯罪活动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说我们一定要注意,不慎遇到经济犯罪案件一定要保留证据。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经济犯罪案件办案程序

  我国行政、司法机关等工作,都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安机关在受理、侦查经济类犯罪时,也应该如此。


  一、受理


  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材料,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制作《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二、立案


  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三、侦查


  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级人大反映、投诉。


  四、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宣布破案:


  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五、侦查终结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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